北京两会进行时 经济话题热,委员有话说******
北京两会:经济话题热 委员有话说
【《中国新闻报》记者刘军报道】后疫情时代,中小微企业如何纾困?古都北京如何发展现代农业?北交所开市一年后如何进一步做大做强?正在召开的北京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上,北京民建会员认真履职尽责,围绕经济热点话题积极建言献策。
郭田勇 北京市政协委员、民建北京市委副主委,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北交所如何更上一层楼?提高独立性
北交所开市一年多来,实现良好开局,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刚刚发布的2023年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今后五年支持北交所扩大交易规模。北交所如何更上一层楼?北京市政协委员、民建北京市委副主委,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支招,可以从多方面提升北交所的独立性入手。
目前,包括上交所和深交所在内的全球主要交易所多数采用公司制的组织形式,而北交所是我国第一家公司制证券交易所,在郭田勇看来,北交所若想做大做强,要充分发挥其公司制的优势。一方面,北交所可以在公司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上提高独立性,引入战略投资者,比如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等实力强、经验丰富的机构,借鉴港交所、纳斯达克等交易所先进经验,在公司治理层面提高北交所的独立性、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
另一方面,郭田勇建议,北交所可以在管理团队上提高独立性,尽量通过市场化招聘吸纳高水平专业人才,降低管理团队中由政府机构直接安排的人员占比,通过薪酬激励和股权激励等措施激发管理团队的独立性、创新性、服务性、能动性。
此外,在郭田勇看来,北交所和新三板的关联性密切,缺少独立性,也成为制约其发展的因素之一。新三板中原有的精选层公司全部转移到北交所,此种做法会产生上市公司和交易所双向选择错配问题,一方面新三板公司无法自由选择北交所、上交所、深交所上市,另一方面三大交易所也无法自由吸引有上市意愿的公司。针对这一问题,他建议拓宽北交所上市企业来源,在全国范围内筛选优质企业,不局限于新三板企业;此外,北交所也可增设国际板,以吸引中概股回归以及境外优质企业来国内上市。
马春秀 北京市政协委员、民建北京市委常委、密云区副区长如何发展现代农业?升级打造农业“中关村”
“作为一个超大城市,北京的特点是大城市小农业、大京郊小城区。农业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资源分散、土地有限、产业布局不合理、生态附加值低等短板,农业产业到底应该向哪个方向发展?”
北京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期间,北京市政协委员、民建北京市委常委、密云区副区长马春秀向记者介绍,她此次携《关于升级打造北京农业“中关村” 构建“1+N+X”农业产业园区发展格局的建议》上会,围绕北京农业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马春秀建议,将平谷农业“中关村”升级为北京农业“中关村”,纳入市级管理,在原有功能基础上,增加统筹农业企业、农业产业园区、科创团队等内容。“平谷农业中关村毕竟还是在一个区域,如果把它升级成北京农业中关村,就可以整合北京所有的园区进行统筹打造。”
目前,北京市已有9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开展创建工作,包括房山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密云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7个市级农业产业园;有19家国家级“星创天地”;还有北京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城,及其辐射的顺义园、昌平园、通州园、延庆园。马春秀建议,对全市各类农业园区、基地进行全面梳理整合,以北京农业“中关村”为统领,探索挂靠、委托等模式,实现全市园区统一管理、协调联动,构建现代都市农业圈。
此外,北京市汇聚了一大批具备相当规模的农业企业,培育了“三元”“鹏程”“天安”和“正大”等一批知名品牌。马春秀建议,要充分发挥北京农业“中关村”“1+N”园区承载功能,广泛聚集吸纳农业企业入驻。北京拥有一批实力雄厚的农业科研院所,这是发展农业产业得天独厚的优势,也将为龙头企业提供智力支撑。
此外,目前北京农业产业的知名品牌大多是做产品起家,生态绿色农业、观光休闲农业还比较薄弱。“今后应着眼于农业与旅游业结合,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全产业链提升北京农业竞争力。”
顾慈阳 北京市政协委员、民建门头沟区工委主委、门头沟区政协副主席、区科协主席如何让民企更敢闯?容错机制是关键
1月15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代市长殷勇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要“大力提振市场信心”,“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如何让民企敢闯?在北京市政协委员、民建门头沟区工委主委、门头沟区政协副主席、区科协主席顾慈阳看来,建立创新创业的容错机制是关键。
顾慈阳此次带着《关于借鉴硅谷经验推动首都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的提案》上会,他认为,严格追究企业经营失败者以及政府资助项目决策失误者的责任,会严重影响创业者的热情。“中国人的传统理念是向往成功,但是投资的失败几率很高,尤其是青年人首次投资。我们的社会对这些人不够宽容,这个问题亟待解决。”顾慈阳表示,很多小微企业主只能用房子或其他个人资产抵押才能取得贷款,一旦经营失败就会倾家荡产,命名创办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却要承担无限的连带责任。“这样的风险可以采取贷款信用保险来化解”。
去年11月,顾慈阳参加了由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和市科协共同举办的“提升科技创新素养能力”线上出国(境)专题培训班,授课教师既有斯坦福、旧金山大学等名校的教授,又有谷歌、特斯拉等名企的资深科学家;既有硅谷市政府官员,又有从事投资、孵化、平台建设、人才选育等方面的实战专家,令顾慈阳眼界大开。课上提到一句美国谚语“Never fail to fail”,给顾慈阳留下了深刻印象:“一定先有失败经历,才会有成功。” 容错机制保护的不仅是民营企业家,还有发改委、科委、开发区等政府工作人员,“在项目资助、引进和推动产业发展等方面,允许他们在一定范围内出现错误。”
此外,顾慈阳还建议在大学开设高质量的创新创业课程,聘请具有开创精神的企业家或者硅谷的成功创业者担任授课教师,指导有潜质的创业者,激发大学生尤其是硕士、博士生创新创业的热情、敢闯敢干的精神。
黄轶 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民建会员、美臣投资董事长企业“病”怎么治?“企业医院”开良方
“人生病了要去医院,企业碰到困难该怎么办?有没有专业化、市场化的服务平台为它们纾困?”北京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期间,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民建会员、美臣投资董事长黄轶向记者抛出这样的问题。
今年北京两会,黄轶携《关于支持“企业医院”发展 鼓励企业纾困市场化服务平台建设的提案》上会。疫情三年,一些企业元气大伤,面临着经营困难。“政府出台了很多对企业的扶持政策,比如减免税、延缓社保、减免房租,对企业帮助很大,但是不可能每次都通过政府的紧急措施来救助企业。”黄轶建议,支持“企业医院”发展,让更多的社会资本和专业化服务参与到企业发展中,针对困境企业纾困进行专业化辅导。
“缺资金,可以在这个平台上找到银行或相关机构来给你救助;需要法律援助,这个平台可以帮你对接专业的律所,化解经济纠纷;企业面临破产重组时,厂房、办公设备这些固定资产也可以在这个平台上提前交易,让资产最大化套现。”黄轶这样描述“企业医院”运行的前景。
黄轶建议,首先要系统梳理和评估北京市困境企业基本情况,然后要给更多的小微企业以喘息之机,提高扶持救助政策的靶向性。针对困难企业主要面临的关键问题,给予灵活低成本的支持;对因资金链断裂发生债务问题的企业,相关诉讼、执行案件暂缓执行。
此外,要对中介机构和平台在企业纾困中的专业服务,实行资金上的专门补贴和税收优惠,鼓励金融、咨询、法律、会计等专业机构积极参与企业纾困服务,提出困境企业筛选指标体系,构建困境企业财务指标模型。
作为民营企业经营者、北京民建会员,黄轶在过去几年的北京“两会”上多次为民营企业发声。从“为小微企业松绑注册地址限制”到“建立北京市个人破产保护条例,解除创业者后顾之忧”再到“推动企业医院发展”,黄轶的提案持续聚焦营商环境的优化、民营企业家信心的树立。“这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我们一直努力。”
(《中国新闻》报)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