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2年接近尾声,属于2023的新篇章也终于即将开启。今日, 2022-2023浙江卫视美好跨年夜节目单发布,为迎接新年的喜庆气氛再添一把火热。今年浙江卫视美好跨年夜,围绕“向美好,新篇章”,邀请行业代表、青春榜样和表演嘉宾共同用一首首承载记忆的作品致敬新时代奋斗者,让更多观众感知平凡中蕴藏着的伟大力量。
2022-2023浙江卫视美好跨年夜的舞台,不止是灯光与旋律交错的文艺空间,更是心与心交汇的情感空间。它将美好、奋斗、传承、坚守等精神元素串联起来,回应社会关切,凝聚情感共鸣。近日,美好跨年夜发布了一组“没有一个冬天不可跨越”主题海报,致敬那些为了更加美好的明天而持续拼搏的时代奋斗者。穿梭在大街小巷的外卖员来去匆匆传递三餐温暖;交警在每一条平稳畅通的道路上风雨无阻守护前行;坚守在接诊大楼的医务工作者处理着百位数计的排号,为每一个生命护航……每一个平凡的个体虽然微小但却蕴含非凡的力量,无数微小的个体最终将汇聚成这个时代最美的注脚。
浙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汇集的“非遗大省”,是宋韵文化集大成之地。近年来,浙江卫视不断深入挖掘优秀的传统文化,坚持贯彻ZMG“以传播力先行推进高质量发展”理念,用电视语言打开浙系传统文化之窗、讲好中国故事,润物无声地将“最具美好感的视媒体”形象种在了无数观众的心里。今年美好跨年夜舞台上,观众可以从申遗成功的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相关习俗感受传统文化的厚重,还可以欣赏古筝、竹笛、二胡等各展所能演绎“民乐巅峰对决”,更有首位宋韵数字人“谷小雨”惊喜亮相展示宋韵文化的别样风采……浙江卫视美好跨年夜为传统文化搭建舞台,将美学精神与人文故事巧妙结合,让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绽放。
本场晚会还邀请华语乐坛的多位实力唱将,组成了触达老中青视听审美的顶级音乐舞台,以经典传唱的艺术方式贯穿起过去、现在和未来。杨丞琳和和童声合唱团演唱《一千零一个愿望+暧昧+年轮说》与张栋梁的经典联唱《小乌龟+北极星的眼泪+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各自自带“回忆杀”的怀旧组曲足以让人一秒回忆起青葱岁月。GAI周延和孟佳将用《华夏》与《东方》演绎出不同视角的国风中华魂;希林娜依•高联动唢呐版《大圣》可谓新意十足;郑云龙与宋轶的《水调歌头》会与以往的版本有何不同?此外,范丞丞、董思成等歌手也将带来各自的最新舞台,万妮达、乃万合作的方言rap串烧则能带领观众感受方言音乐的魅力。更有尚雯婕、唐汉霄、王赫野等实力唱将一同用歌声为这场全年龄向的跨年狂欢增添美好动力。
浙江卫视多档王牌综艺的嘉宾阵容也已官宣加盟,他们将以怎样的方式唱响一首首承载年代记忆、让心灵穿越时空的歌曲?在《奔跑吧》节目中贡献出梦幻舞台首演后,蔡徐坤这次又将带来全新的《Hug Me》跨年舞台。究竟他们会为观众带来怎样的惊喜?更多精彩,尽在今天19:50顾家家居2022-2023浙江卫视美好跨年夜。让我们在2022年的最后一个夜晚,与浙江卫视一起奔跑向美好,开启新篇章!
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并就强化审判职能,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提出具体措施,旨在回应中医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需求,积极推动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对于防病治病、维护人民健康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从以往司法实践来看,中医药知产案件总体数量偏少、司法解纷选择不足,案件类型集中、保护覆盖不全,审理周期较长、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较为突出。《意见》作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专门文件,既全面覆盖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各领域和环节,又立足实践需要突出了重点和难点,正是为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解决以往司法层面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问题,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意见》出台后有望产生一系列综合效应:一是审判职能得到强化。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有赖于有力的司法支撑,《意见》的出台有助于各级法院优化审判资源,让法官在审理中医药领域原始创新、智能制造关键技术、重大科研项目相关案件时,实现“能判、愿判、敢判”,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通过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中医药创新主体合法权益。
二是提高行业创新的积极性,发挥专利制度共享共建的功能。通过确立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司法导向,加强中医药的专利保护,使中医药企业除了通过“商业秘密”保护外,多了一道“专利保护”的选择,这无疑为部分创新型中医药企业打了一剂“强心针”。同时,随着更多的技术被纳入专利制度框架下进行保护,整个中医药产业交流共进的格局将得到进一步打开,这有利于中医药产业的整体技术革新与进步。
三是有利于建设更高水平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从司法层面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既有利于企业之间建立尊重知识产权、有序竞争的秩序,又能够在全社会营造珍视、热爱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法治氛围,有利于形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为更好地实现司法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强有力保护,《意见》出台后,相关部门后续还需要做好相关配套和完善工作:首先,要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象,平衡社会公众与中医药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利益。中医药领域的典籍是公开的,这是属于公众的财富,而其中哪些技术具有独创性,是属于个人的,需要精准识别。可以说,区分“进入公共领域的中医药知识”和“值得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的中医药技术”是必须先行明确的要点。在准确识别二者的基础上,司法才能既避免错误保护公共领域知识,也避免错过保护值得保护的技术,厘清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权利边界。
其次,要注重司法的科学性、技术性。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同时,也需要注意到目前中医药专利领域创造性不足的事实。对司法部门而言,必要时可以通过专家论证等形式征求专业意见,以确保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再次,应当完善配套制度。中医药与其他工艺有区别,对中医药而言,国家应结合中医药领域的特点及特殊保护需求,完善针对祖传秘方等对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如建立商标、中华老字号海外抢注预警制度、健全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制度,在现有的中医药品种保护制度下强调行政责任以外的民事救济途径,以及充分利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等。
最后,解决当事人司法保护的积极性问题。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数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当事人选择司法保护的意愿不强。主管部门可以考虑探索通过政策鼓励的方式,鼓励企业主动开展二次开发与上市后再评价工作,进行专利布局,实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逐步产业化,真正让行业主体重视知识产权,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引导中医药市场良性运行的价值。
(作者:邓 勇,系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